2016年贵州凯里市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凯里市人民政府 2016-02-17 14:31:00
  凯里市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经凯里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凯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劳动外包形式由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 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40名,主要安排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工作,其中:湾溪街道4名,西门街道10名,城西街道6名,洗马河街道7名,大十字街道9名,开怀街道1名,三棵树镇1名,炉山镇1名,龙场镇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的。


  (二)报考条件。


  1.户籍和主要居住地是应聘岗位所属辖区(乡、镇、街道)的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热爱并自愿从事禁毒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中师、中技),熟悉并掌握电脑基本操作。


  6.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具有从事社区工作或禁毒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说明和待遇


  (一)管理及考核。


  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以乡镇街道为主、市禁毒办协助的双重管理模式;考核以市禁毒办为主、各乡镇街道配合按照工作任务进行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派遣协议退回劳务公司另行招聘。


  (二)岗位说明。


  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2.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计划,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戒毒康复帮教;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家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


  4.督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规定进行尿样检测;鼓励和动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接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5.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教育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6.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请假外出,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或者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申请的按规定审核,及时报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毒康复期满,提出评估意见,上报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再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


  8.做好各种台账、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协助公安民警将戒毒康复人员信息录入贵州省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和贵州省阳光工程信息采集系统;


  9.按照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各乡(镇、社区)的安排,完成禁毒预防教育、涉毒人员管控、涉毒人员排查、禁种铲毒、无毒创建、禁毒村(居)自治、无缝衔接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待遇。


  经确定聘用的人员每月享受基本工资16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通讯费50元,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单位部分按照当年社保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缴纳),市禁毒办考核合格后由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按月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2月26日。


  2.报名地点: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市富丽园2栋23楼-3号(凯莱酒店旁,肯德基后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应聘,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贴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的学历证明;


  ?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填写《凯里市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交本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予以确认。


  2.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电话通知)。


  3.发放面试准考证


  发放时间:2016年2月27日-2月28日


  发放地点: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2月29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电脑基本操作测试。


  电脑基本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成绩按面试成绩占70%、电脑测试占30%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综合成绩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个人条件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由成绩依次排后者递补。


  体检在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及用人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及用人部门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6)不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


  (7)经本次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及用人部门研究决定。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2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到相应岗位上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与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用人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5-8232938。


  凯里市黔都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