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锦州市卫计委所属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2-22 15:26:00
  锦州市卫计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才公告


  为提高锦州市中心医院综合实力,构建完备的人才梯队,不断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卫计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2月27日(含)至1990年2月27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医师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16年2月27日(含)之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统一发布,咨询电话:0416—3125037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2月28日 。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者下载并认真填写《锦州市卫计委所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将表格上传至邮箱zzrs3125037@163.com。


  3、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答辩考核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两个步骤进行。


  1、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对照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上传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合格人员的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经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发布。


  2、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及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


  (四)考核


  1、人选确定


  考核人选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选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公示


  2、组织实施


  考核由锦州市卫计委组织实施,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通知。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再次进行考核,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


  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相关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jzwsw.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卫计委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


  本公告由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锦州市卫计委所属单位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才报名表。


  2.2016年锦州市卫计委所属单位招聘紧缺医疗专业人才职位信息表。doc


  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