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昭通人社局 2016-01-07 16:57:00
2016年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精神,拟组织2016年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6年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人,其中: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1人;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昭阳区分中心1人;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彝良县分中心1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附件1)。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


  (四)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本及其以上)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年限可放宽到2012年以后毕业。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统一负责。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和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网络报名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高校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场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8号(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


  高校现场报名将前往普通高等院校(一本及其以上)进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邮箱:121847190@ qq.com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冠照1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参加网络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所需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到指定邮箱,并于面试考核前一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报名。


  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结束后,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选,通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面试考核工作主要采用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此次公开招聘的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面试考核:


  时间:2016年3月23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和公示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情况,从最低控制分数及其以上者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遴选出优秀者并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于4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开招聘与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本次资格复审审核拟聘人员的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为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再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单位报到者,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聘用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填报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欧 颖、铁泽宇


  联系电话:0870-2236989


  点击下载


  1、公积金中心2016年招聘简章.xls


  2、报名表和附件和诚信承诺书.xls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