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6-01-08 14:42:00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简介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成立于1951年3月9日,1991年10月兼办青海省行政学院和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2007年在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挂青海中华文化学院牌子,2009年青海省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在省委党校挂牌成立。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是我省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党外代表人士的主渠道,也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以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主阵地。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位于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2号,占地面积170亩,建筑面积98779平方米,包括教室、报告厅、学员宿舍楼、多功能会议厅、教研综合楼等,建有连接中央党校的远程教学A级站1个,建有千兆计算机校园网,开通信息点560个。2004年建成世界银行项目“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青海远程学习中心”。省委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院长分工负责制,全面领导“一校两院”(即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青海省行政学院、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校院现有处级机构25个。其中,教学科研部门10个: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公共管理、民族宗教学、法学、现代科技教研部和青海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生部;行政管理部门11个;教研辅助部门2个;服务部门2个。校院现有教职工30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93名,专业技术人员116名,职员53名,工勤人员38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31名,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43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7名。我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1名,省级优秀专家5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5名。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5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其中从事博士后研究4人,博士10人,在读博士7人。有藏学、三江源生态文明等11个非社团性质研究中心。目前,已建成2个省级人才小高地。
 
  校院主办的刊物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双月刊《攀登》(汉、藏文版),该刊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2014)》政治学扩展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青海学习报》;内部发行刊物有:《青海党校研究报告》和《资政专报》、《青海省情研究》、《思想理论内参》、《教研参阅》等。
 
  二、招聘计划
 
  详见《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学素养和潜质,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人员中教学科研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与所招聘专业岗位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个人申报。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相关条件,填写《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聘用登记表》,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直接向青海省委党校递交相关报名资料和《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聘用登记表》。
 
  报名邮箱:609117457@qq.com
 
  联系电话:0971—4396410
 
  联 系 人:周戥云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组织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负责向应聘者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我校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我校将视应聘者面试、试讲和科研业绩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三)组织面试、试讲和科研能力考评。此次招聘工作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试讲,并对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科研能力占总成绩的20%。
 
  (四)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和试讲的应聘人员,以及通过面试、试讲和科研能力考核拟定招聘人员,均在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试讲和科研能力考核结果,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经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六)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中途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缺额经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应聘该专业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递补。
 
  (七)聘用。根据面试、试讲等综合成绩,由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在编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国家和省上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生活及住房补贴18万元,科研启动费2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1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补助。
 
  (三)依据青海省现行政策,博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副高职称2年可按评审条件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其他事项
 
  (一)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试讲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专业划分。此次招聘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1、《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考核聘用登记表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招聘岗位 专  业 招聘
人数
学历 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
教师 法  学 1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双证齐全),40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工商管理 1
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1
马克思主义哲学 1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双证齐全),35周岁以下,面向全国。
政治经济学 1
区域经济学 1
产业经济学 1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
科学社会主义 1
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 1